為加強市屬國有企業的監管力量,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外派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3名、財務部副經理1名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職責
1.招聘崗位。外派市屬國有企業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2名、外派金華銀行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1名、市屬國有企業財務部副經理1名(財務總監后備培養人選)。
2.崗位職責。外派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受市國資委委派,履行監督職責,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,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接受市國資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財務部副經理從事企業財務相關工作。
二、招聘范圍及報名條件
(一)招聘范圍
全國范圍內符合條件人員。
(二)報名條件
1.基本條件
(1)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熟悉并自覺貫徹執行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法律、法規和規章;
(2)遵紀守法,堅持原則,廉潔自律,勤勉盡責,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,具有良好的履職紀錄;
(3)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具有財會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,財務部副經理具有財會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。具備財務、會計和審計等專業知識,有相應的綜合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,熟悉企業經營管理工作;
(4)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年齡40周歲以下,財務部副經理年齡35周歲以下。
2.資格條件
市屬企業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(1)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、審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,在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從事財務、審計等工作,擔任正科長級職務1年及以上或擔任副科長級職務3年及以上;
(2)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或高級會計師職稱,在大型企業擔任總會計師、財務總監或擔任財務、審計部長(經理)1年及以上或擔任財務、審計副部長(副經理)3年及以上;
(3)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,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會計、審計等工作10年及以上,并擔任項目經理5年及以上;
(4)擔任過相當于金華市市屬國有企業高級專職監事1年及以上。
金華銀行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(1)具備運用金融機構財務報表、統計報表等判斷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和風險狀況的能力;
(2)從事金融工作5年及以上;
(3)本人直系親屬未擔任金華銀行董事長或副董事長、行長或副行長、計劃財務部總經理、審計部總經理等職務。
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4)在商業銀行一級支行(區、縣、縣級市級行)及以上行擔任行長1年及以上或擔任過分管風控、信貸、審計、財務等業務部門副行長3年及以上;
(5)在商業銀行二級分行及以上行的風控、信貸、審計、財務等部門擔任正職1年及以上或副職3年及以上;
(6)在30人以上金融或類金融企業擔任主要負責人2年及以上;
(7)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,在會計師事務所專門從事金融類業務項目審計、評估等工作5年及以上,并擔任項目經理5年及以上。
市屬企業財務部副經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從事財務相關工作5年及以上。
3.不得報考的情形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不得報考:
(1)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;
(2)對所在工作單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、財會制度負有個人責任,被有關部門給予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未逾2年的;
(3)擔任因經營管理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、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,并對該公司、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,自該公司、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;
(4)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、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,并對該公司、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,自該公司、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;
(5)因犯有貪污、賄賂、侵占財產、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,曾被判處刑罰,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;
(6)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;
(7)有其他嚴重違法、違規、違紀行為,不適合擔任現職的。
以上任職資格須以考試方式取得;任職時間、工作年限、年齡均計算到2025年9月22日止。經金華市國資委黨委研究,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條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按照報名、資格初審、綜合素質量化評估、考試、考察、體檢、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。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2日18:00。
2.報名地點。金華市國資委黨建人事處(金華市八一南街387號信華大樓615辦公室),咨詢電話:0579-83189870 聯系人:代女士。
本次招聘報名接受網絡報名,報名表和材料(掃描件)以附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(308226077@qq.com),并將附件名稱和郵件主題改為:“姓名+應聘崗位+學歷”,考試前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到現場復核。
3.報名要求。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:(1)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學歷學位證書、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在學信網www.chsi.com.cn下載)、職(執)業資格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、個人簡歷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工作能力、工作業績(成果)材料、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(2)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2張。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。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,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。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名1個崗位。
(二)資格初審
由金華市國資委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。資格初審合格人數不足招聘名額3倍的,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。
(三)綜合素質量化評估
采用百分制,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進行綜合素質量化評估,主要從學歷、簡歷、工作業績、取得榮譽和崗位適配度等方面進行評價,量化評估低于80分的不合格,不進入考試環節。量化評估合格人數不足招聘名額3倍的,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。
(四)考試
采用百分制,分面試、筆試兩個環節,先面試后筆試。面試、筆試的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1.面試。對量化評估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,復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。面試重點測試對崗位認知程度、勝任能力和綜合素質,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合格,不進入筆試。面試合格人數不足招聘名額3倍的,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。
2.筆試。根據面試成績排名,按照擬招聘名額1: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選。筆試重點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、文字綜合表達能力。
(五)考察
量化評估、面試和筆試三項成績合成綜合成績,其中量化評估占10%權重;面試占50%權重;筆試占40%權重(綜合成績=量化評估分值*0.1+面試成績*0.5+筆試成績*0.4)。
根據綜合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,按1: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。考察環節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的學歷、履歷、任職資格情況,并對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做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和評價。考察合格者進入體檢。考察出現不合格者,視情決定是否進行遞補,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。
(六)體檢
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,體檢出現不合格者,視情決定是否進行遞補,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。
(七)公示與聘用
經考察、體檢合格的人員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并在金華人才網、金華市國資委門戶網站進行公示,時間為5個工作日。為確保招聘質量,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。公示期滿,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,或者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。聘用人員在接受聘用前須與原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,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。
四、待遇與管理
1.聘用人員與金華市市屬國有企業簽訂聘用勞動合同。
2.聘用人員實行年薪制,財務總監(監管專員)按照市屬國企中層正職領導人員確定,財務部副經理按照市屬國企中層副職領導人員確定,聘用期間“五險一金 ”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招聘工作的紀律監督
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華市國資委負責實施,市紀委、市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(監督電話:0579-82398237)。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金華市國資委負責解釋。
金華市國資委
2025年9月22日